環境監測移動實驗室廠家與您分享:【新標準發布】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氣相色譜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
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,保護生態環境,保障人體健康,規范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氣相色譜連續監測系統性能和質量,制定本標準。本標準規定了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氣相色譜連續監測系統的組成、技術要求、性能指標和檢測方法。本標準的附錄A~附錄B為規范性附錄。本標準為首次發布。
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和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、北京大學、上海市環境科 學研究院、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、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、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、廣州市環境保護 科學研究院、武漢市環境監測中心。
本標準生態環境部2018年12月29日批準。
本標準自2019年7月1日起實施。
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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